鑫苑現代城業主為維權的公開信
鑫苑現代城效果圖
鑫苑現代城業主在售樓部組織維權
國家明確規定,開發商在將商品房交付給業主時必須具備三書一證一表,“三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建筑工程質量認定書》,“一證”是指《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一表”是指《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廣大業主的權益。然而,河南鄭州一家名為河南鑫苑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鑫苑現代城”在交房時,眾多業主卻什么手續也沒看到,更令眾多業不明白的是,在開發商強制交房時,業主們竟發現他們所購買的房屋和當時開發商所承諾的房屋根本不一樣,并且有許多嚴重的質量問題。從滿心歡喜地等待交房到異常憤怒地拒絕交房的業主們不禁迷惑地問:
鄭州鑫苑現代城,是安居工程還是鬧心工程
鄭州鑫苑現代城眾多業主:“雄厚實力”的開發商河南鑫苑置業開發的“鑫苑現代城”存在嚴重質量問題。
據群眾們反映,他們是河南鄭州“鑫苑現代城”1號樓和2號樓的業主?!蚌卧番F代城”位于鄭州市隴海路和京廣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開發商是河南鑫苑置業有限公司。業主們說,當時他們之所以決定在此購房安家,就是因為看重的是河南鑫苑置業有著良好的口碑和信譽。孰料想,他們的宣傳和實際行動根本不是一回事,他們開發的“鑫苑現代城”不僅有嚴重的質量問題而且他們處理問題的態度也令我們大失所望。
據一位姓李的業主說,一、關于交房問題。根據《消防法》規定: 建筑工程竣工時,經消防驗收合格,方可投人使用。建筑工程竣工時,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消防驗收申請,設有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筑工程,還應當同時提交建筑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報告,并組織消防驗收。消防驗收不合格的,施工單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針對目前現代城的實際情況,我們業主想問開發商河南鑫苑置業的是:
1、鑫苑現代城是否經過消防驗收?如果經過驗收,請出具文件證明。
2、住宅在沒有經過消防驗收及尚存在其他問題的情況(見后續說明)下是否符合交房條件?
3、現代城交房是否有《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作為有15年開發經驗的房地產公司,我們相信河南鑫苑置業比我們更清楚交房的規定條件和要求,而貴公司僅憑施工單位和監理公司出的所謂自檢合格證書來蒙蔽業主是何居心?
另一位姓張的業主說,還有關于室內安裝消防管道問題。國家技監局、建設部聯合發布的《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中規定:建筑設備管線的設計,應相對集中,布置緊湊,合理占用空間,宜為住戶進行裝修有靈活性。同時規定:公共功能折管道,包括采暖供回水總立管、給水總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等,不宜布置在住宅套內。公共功能管道的閥門和需經常操作的部件,應設在公用部位。如果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中管道設置違反了上述規定,則應該視為開發商交付的房屋的質量(設計質量)不合格,開發商應當依據合同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關于現代城戶內的消防管道問題,我們想問的是:
1、這樣的設計是設計院還是貴公司的新創意?這樣的設計是否符合規定?請拿出相關部門的依據。2、換位思考,這樣的管道在你家里,你怎么辦?
據一位業主講,鑫苑置業的樣板間與實際情況出入巨大,天然氣的設置完全沒有經過考慮,最終的廚房也是無法正常使用的。而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必須就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設備及裝修是否與樣板房一致向購房者作出說明,如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
銷售階段你們的銷售人員各種慫恿業主墻可以砸掉不會影響使用,事實呢?你們這樣難道不是欺詐消費者嗎?
一個無法使用的廚房是我們絕對不能接受的!我們受損害的業主強烈要求對燃氣管道和天燃氣表的安裝重新進行科學規劃!
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問題是1#、2#樓竟被隔離在“鑫苑現代城小區”之外。群眾們說,1、作為現代城小區的業主,繳納相同的購房款和物業費,卻要享受不同的待遇,開發商為了商業利益而犧牲我們兩棟樓業主的利益,用一道圍墻將我們單元樓單獨隔離在小區整體外,且步梯直通商業區,使應該的“封閉式小區”變成了“開放式小區”。
2、既然將我們排除在小區外,那么隔離后我們按照國家規定應享受的30%的綠地率是否達標?前期維權得到的答復是在4樓頂做綠化,在小區圍墻上開個門。且不說根據相關規定:“建設工程實施屋頂綠化,建設屋頂花園,在符合下述規定時,可按其面積的1/5計入該工程的綠化用地面積指標(可以計入綠地率): 1.該建設工程用地范圍內無地下設施的綠地面積已達到相應規定指標以上者; 2.實行綠化的屋頂(或構筑物頂板)高度在18米以下;3.按屋頂綠化技術要求設計,實現永久綠化,發回相應效益”你們所謂的綠化能否計入綠地率,我們要問4樓商鋪頂終年不見光且頂層全是風機怎么使用?這就是所謂的補償嗎?
“關于公共走廊層高及公攤的問題。根據《住宅建筑規范》規定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凈寬不應小于1.20m,局部凈高不應低于2.10m。請問現在的走廊凈高符合要求嗎?這樣的走廊凈高符合消防要求嗎?請問你們將怎么整改?!”一位業主氣憤地說。
另外,我們的一些房間房梁不正、墻面起砂等質量問題,還有可視對講門禁設計安裝到電視背景墻位置等等,這些問題在河南鑫苑置業這樣的知名企業眼里居然都成了小問題,我們廣大業主感到十分憤怒。因此,反映給報社,希望對此事給與曝光!
河南鑫苑置業有限公司營銷總監馮楠:對于業主的反映,我們姚總已經多次給予答復,對于一些無理要求,公司不予理睬。
2013年1月23日下午2點35分,記者來到位于經三路北段鑫苑金融廣場25樓的河南鑫苑置業有限公司。在該公司的行政辦公室,一位女士告訴記者,他們公司的營銷部經理馮楠已去鑫苑現代城的現場給業主解決問題去了,建議記者直接去現場。
在協調現場,涉及到鑫苑現代城的種種房屋質量問題,廣大業主并沒有和開發商達成一致意見,最后,宣布協調失敗,廣大業主也拒絕接受開發商要求在交房協議上簽字的要求。
1月24日上午,記者和河南鑫苑置業有限公司的營銷總監馮楠取得了聯系。當問到鑫苑現代城廣大業主的質疑要求時,馮楠認為,對于業主的反映,他們公司的姚總已經給予了回復解答,他不好過多解釋。當記者問道,鑫苑現代城在給業主交房時是否具備三書一證一表,馮經理說,這些都有,回頭給記者傳過去查看一下。但截至記者發稿時,也沒見河南鑫苑置業有限公司對此事的回復。對于此事的進展,本報將繼續追蹤報道。